撒漏泡花碱各罚5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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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8日04:13 半岛都市报 | |||||||||
本报10月27日讯(通讯员王渊文记者周鹏)今天上午,李沧城管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接群众举报,称汾阳路上有多辆运输泡花碱的车辆撒漏非常严重。执法人员迅速赶到现场,查扣了两辆撒漏严重的大货车。检查发现,撒落的泡花碱已经融化,污染了大片路面,且烧软了部分沥青路面。执法人员按规定对撒漏车辆分别罚款500元,并让司机进行了密闭处理,防止泡花碱继续撒漏。编辑:解西伟相关新闻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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