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二代证”仍收工本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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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8日06:57 北京日报 | |||||||||
本报讯(记者侯莎莎通讯员关玺华)针对部分媒体报道“居民身份证取消收费”的问题,昨天公安机关表示,市财政局于近日公布的“取消、停止收取的30项行政事业收费”,其中涉及的“防伪居民身份证、补领防伪居民身份证、补领临时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加快制作工本费”全部为“一代证”收费项目。目前,“二代证”继续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颁布的收费标准。即:申领、换领每证收取工本费20元,丢失补领或损坏换领每证工本费40元。临时“二代证”每证工本费10元。RJ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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