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与16城区签订责任书 2009年单位需持证排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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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8日07:40 荆楚网-楚天金报 | |||||||||
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记者彭岚 通讯员鄢祖海 实习生孙亮报道:“2008年底前核发排污许可证,2009年起实现持证排污。”昨日,武汉市政府与各区政府、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以及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签订了“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 按照责任书要求,到2010年,各责任书签订区域内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要在20
据悉,此次“定量”削减区域污染,是将全市污染总量控制指标,逐级分解到各级政府并落实到排污单位。同时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禁止无证或超量排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