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京机动车要管制 11月8日前入京请注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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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8日09:33 石家庄日报 | |||||||||
本报讯(记者贾伟利)昨日记者从市交管局获悉,为确保即将召开的“中非论坛北京峰会”期间首都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北京市交管部门将对外省市进京机动车采取管制措施。 10月28日至11月8日,外省市车辆,包括货车、客车(省际长途客运车除外)进京一律办证。办证时,要持有机动车驾驶证、行驶证、在有效期内的检验合格标志,以及2006年
此外,外省市车辆办证后只准在五环(含)以外道路行驶,但不准驶入机场高速公路。遇运送危重病人等特殊情况,将照顾放行。运送鲜活农副产品的“绿色通道”车辆虽可进入五环路内,但必须在夜间(23时至次日6时)通行。外省市运输危险化学品车辆一律禁止进京。 期间,北京市各进京办证处和治安检查站实行24小时办公,严格检查进京车辆,凡不符合进京手续规定的外省市车辆,一律不予办理“进京证”,对安全状况差的坚决劝返。在进入五环路放射线和机场高速公路设置固定岗位,增设禁行和宣传标志,重点查控外省市无证车辆。在五环路以内道路设立专门岗位,严格查处外省市进京车辆,对无“进京证”车辆予以处罚和劝返,对伪造证件等严重违法行为,将移送治安部门处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