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为争三间平房的房产 20多年的两兄弟缘分尽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30日13:13 龙虎网

  【龙虎网报道】他们同父同母,虽然20多年来偶有来往,但那份血浓于水的亲情一直维系着他们的兄弟情谊。可今天,这一切都被一套房子打破了,兄弟俩异口同声地说:“我们的兄弟情分就到此为止。”

  张小军是被告,原告张大军是比他年长7岁的亲哥哥。张小军6岁时,他们的母亲撒手人寰,从此张父一人将两个儿子拉扯长大。张大军17岁时入伍当兵,1984年转业回来成家
后,与父亲和弟弟分了家,自己另外盖了一套房子,而张小军则一直和父亲住在一起。

  张小军说,20多年来,和哥哥来往虽然不多,但那份亲情始终保持着。逢年过节,哥哥总会备点礼品回来看看他和父亲。因为哥哥在外发展得还可以,老父亲就在1992年将自己名下的三间平房过户给了他张小军。

  2001年父亲去世,哥哥张大军也并没有就这套房子的归属提出异议。直到最近,听说他们村那片快拆迁了,哥哥就把他告到法院,要求分父亲留下的那三间平房。现在,案子还在审理中。但张小军说,这场官司,不论最后谁输谁赢,但在兄弟情谊上,他们都是输家。

  哥哥张大军说,他想要回一半房子的目的非常简单。自己年纪大了,想回家养老。何况,1984年分家时,父亲曾当着家族中叔伯舅舅们的面,把一间半房子分给张大军住。张大军说,他并不知晓房子产权是谁的,也不知道要拆迁的状况。但他认为,根据父亲当初承诺,他有权利获得那一间半房子。如果为此和弟弟闹得不愉快,那也只能说明他们兄弟缘分尽了。

  ◆律师意见◆

  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的许英律师认为,如果房屋是父亲个人财产,那么他对大儿子的赠予承诺必须经过户登记才算完成,而且赠予在交付前可以反悔,除非是公证过的赠予和公益性质赠予。在未将赠予房子过户给大儿子前,父亲将房屋过户给小儿子,这种过户是有效的。哥哥主张一半房子的要求就没有法律依据。如果房子是父亲夫妻的共同财产,则大儿子对该房屋有一定的份额。(文中当事人系化名)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