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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外事学院规定男女生搂腰搭背罚款1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31日07:37 华商网-华商报

  本报讯(记者 耿彦红)“我只是偶尔搭了一下女同学的肩膀,就被罚了5块钱!”昨日,西安外事学院的学生小李愤愤地说,他对学校的罚款做法很不满,认为学校没有罚款的权力。

  “勾肩搭背”遭到罚款

  小李叙述说,29日晚上9时许,他和一位女同学在9号楼前聊天,不经意间搭了一下她的肩膀,立刻就有纪律部的同学过来称自己勾肩搭背要罚款5元。“他们说不交罚款不能走,无奈之下我就交了5块钱。”小李认为纪律部的同学没有权力罚款,并且也没有给自己任何票据,只是登记了姓名、款额就放行了。“那天我也被他们罚了10块钱。”西安外事学院2005级国贸班的男生小华(化名)对记者说起了29日晚发生的事。当晚9时许,小华扶着女朋友的腰送她回宿舍。刚走到女生宿舍楼前,小华就被经济管理学院纪律部的同学拦住,对方称他违反了校规,坚持向小华罚了10元钱了事。

  “就算我们行为不对,可以劝阻或者由老师来批评教育,就是不应该罚款!”小华和女朋友对学校的这种规定提出异议。

  校规上列着罚款事项

  该校校团委副书记张建良介绍说,纪律部是学生会的组织,由校团委指导。在《西安外事学院关于对学生不文明行为处罚暂行规定》上,记者看到第8条为:在校园及公共场所,男、女间搂腰搭背等不文明行为者,除当场进行批评教育外,处以10元罚款。对此,张建良称,纠正校园不文明行为的活动刚开展一周,实际上学校没有罚过款,此《规定》已于2年前作废,纪律部的学生只是用它来震慑学生。

  西安外事学院的宣传部部长王云峰则称,不知道有罚款这回事。“制止校园不文明行为,我认为采取罚款的方式是不合适的,可能是临时手段。”王云峰说。

  高校无权向学生罚款

  小华的同学对他的行为大多表示理解,“这很正常,毕竟大家都是成年人了”,认为学校此举是小题大做,反对学校据此罚款。

  该校旅游专业的女生小庞也认为学校的校规不太合理。她说,大学生谈恋爱避免不了会有一些亲昵的行为,只要不在学习场所比如教室、

图书馆有过分举止(比如接吻),就不会影响到他人,学校不应该罚款。

  省教育厅学生处副处长孙全学明确表示,高校没有向学生罚款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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