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业妇女因生活前景黯淡竟残忍杀害亲生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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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31日12:19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宁波宁波10月31日消息(记者焦健 曹美丽 通讯员曾祥生 陈然)上海籍无业妇女章锦萍身为母亲,因为个人生活前景黯淡竟残忍杀害亲生子。其男友谢国华明知被告人章锦萍犯有重罪,仍作假证明予以包庇,企图使之逃避法律制裁。10月30日,宁波市检察院分别以故意杀人罪、包庇罪对被告人章锦萍、谢国华提起公诉。 据了解,现年41岁的被告人章锦萍2006年4月30日因遗弃幼子被上海市公安局闸北分
2006年2月,章锦萍离婚后携儿子商国龙(六周岁)一起生活。因生活困难等原因章锦萍先后于同年4月底、5月初两次在上海市区遗弃商国龙,因故未果,并受到行政处罚。又因章锦萍的男友谢国华不肯接纳商国龙,同年5月20日章锦萍、谢国华携商国龙从上海市赶至宁波市镇海区蟹浦镇十七房村章锦萍的数位亲戚处送养商国龙,均遭拒绝。章锦萍遂萌生杀死儿子之恶念。次日晚21时许,章锦萍、谢国华带着商国龙在该十七房村郑家当典弄小水塘边玩水时,章锦萍趁周围没有其他人之机,用膝盖从商国龙的背后顶商的腰部,致商掉入该水塘中,溺水死亡。 事后,章锦萍将商国龙溺死的真相告知谢国华。为了使章锦萍逃避刑事追究,谢国华唆使章锦萍到上海市闸北区三泉路601弄居委会谎称商国龙系自己失足溺水死亡。后上海市公安人员为调查此事而询问谢国华时,谢又作假证明称商国龙系自己失足溺水死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