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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病逝父亲离家觅新欢 十岁男童状告父亲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1日10:25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宁波11月1日消息(记者焦健 曹美丽 通讯员楚云 浒俞)母亲因病去世,做入赘女婿的父亲却因有了新欢,抛下年仅十岁的儿子离家出走。儿子小山(化名)将父亲孙某告上了法庭,要求父亲承担自己的抚养费。近日,宁波慈溪法院依法判决孙某每月给付儿子抚养费300元。

  据了解,小山还只有4岁的时候,母亲就因病去世,父亲孙某是上门女婿。小山的外
婆称,自从女儿死后,女婿就不管小山了,全靠自己一个人拉扯孙子。去年7月,孙某在外面与一个有夫之妇共同生活,基本上不回家照顾孩子,把孩子的生活全部交给了丈母娘。今年正月,孙某仅支付了小山上半年的学杂费,后因琐事与丈母娘发生争吵后,便在外面租房抛下年幼的儿子。小山只好与外婆相依为命,外婆也就成了小山的监护人。

  孙某在庭审中道出自己为什么不养儿子的原因。原来自从去年7月认识了湖南籍的女友后,丈母娘就阻止他带女友回家。为了和女友在一起生活,他干脆把儿子扔给了丈母娘,自己一个人搬了出去。有一次,孙某出租房的米没有了,他就跑到丈母娘家来拿米,结果被丈母娘发现后,严辞拒绝了,孙某为此很恼怒。小山找他要抚养费,孙某都以自己没有经济能力为由拒绝。

  宁波慈溪法院一审审理后认为,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现小山要求父亲给付抚养费是合法合理的。酌情考虑孙某的实际给付能力,法院依法判决孙某每月给付小山抚养费300元至小山18周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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