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水无论拖欠多久都别想赖追溯时间将不封顶但仍要特别注意3个期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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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1日10:41 江南晚报 | |||||||||
本报讯记者容芊报道昨从有关部门获悉,目前欠薪纠纷中,法院计算单位欠薪时间的限制已消除。劳动者和单位一旦对簿公堂,单位无论少发或拖欠多久的薪水都该如实补发,这样讨薪者的权益将得到更多保护。 无锡新区法院民庭法官介绍,按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劳动者和单位发生纠纷后,应在60天内向劳动争议仲裁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原来处理此类纠纷时,单位欠薪的时间也就
为此省法院系统进行探讨,在2004年允许法院在实际计算中将60天延长,使劳动者最多可讨得2年欠薪。 2年时间让不少人获得更多维权空间,不过随着近来就业形势严峻,不少劳动者不想为“小问题”和单位正面冲突,加上另觅职位实在不易,于是超过2年的欠薪大有人在。令人欣慰的是,最高法院最近出台了此方面的司法解释,指出欠薪追溯时间将不作封顶。如此一来,单位不管拖欠多久工资或奖金,都无法再以6个月或2年的标准逃避相应责任了。 据了解,讨薪纠纷保护政策放宽,但劳动者仍要特别注意3个期限:第一是单位正式发书面通知,并送达给劳动者,表示拒付工资的,劳动者必须在收到通知60天内申请仲裁;第二是劳动者离开单位的,须在劳动关系解除后60天内,或单位允诺延后结算薪水的日期到达后60天内,申请仲裁;第三是拿到工资欠条的,劳动者可在2年内直接向法院起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