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王条款”可能有猫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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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1日11:03 乌鲁木齐晚报 | |||||||||
想打包自己未喝完的酒水,却遭到服务员的拒绝,10月20日本报A14版《城市慢摇吧洋酒不许“打包”》,披露了城市慢摇吧不准市民马先生“打包”洋酒的怪事。昨日,记者从市红旗路工商所了解到,商家这种行为属霸王条款。 红旗路工商所的工作人员介绍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没有条文规定不许商家拒绝消费者“打包”酒水,所以该慢摇吧的行为不属于违法行为,但该慢摇
一位行内人士认为,慢摇吧不许消费者“打包”自己喝剩的洋酒,是利益观念在作怪。这位行内人士介绍,一瓶洋酒一般由五瓶软饮进行勾兑,而很多人都兑得很淡,因此洋酒第一次根本喝不完,这样酒吧就可以进行二次消费。另外,30元高价回收一个空酒瓶也让商家觉得有利可图。 责任编辑:张雅梅 作者:庞贝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