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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烟大案牵出夫妻黑店 主犯被判15年罚金120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1日11:27 龙虎网

  【龙虎网报道】昨天,南京市建邺区法院以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被告人张军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20万元,其余从犯一并受到了法律制裁。据了解,这是南京烟草专卖局成立以来罚金最高的假烟大案。

  2005年9月,一辆红色的面包车进入了建邺区烟草专卖局稽查人员的视线,通过尾随调查,执法人员发现,这辆面包车反复周旋于各个烟草销售店之间,而这些烟草销售店经常
被消费者举报有假烟在售。烟草稽查人员经过耐心守候摸底,于2005年12月24日凌晨与警方兵分两路,一举查获了位于建邺区腾达雅苑及纬九路的两个假烟窝点,当场查获各类假冒卷烟12000条,标值达193万元,随后暂扣了大货车、面包车各一辆,假冒防伪标识5630枚,现金18万元,存折13万元,验钞机一台,账册四本,并当场抓获前来送货以及接货的以张军为首的7名犯罪嫌疑人。

  根据犯罪嫌疑人张军的交待,建邺烟草分局会同建邺警方先后将犯罪嫌疑人史昌富、朱国平、黄春华(绰号黄老邪)抓获,并当场从朱国平位于下关区外滩3号贝贝烟酒经营部和其在7316工厂租赁的107仓库内查得价值达29万余元的各类卷烟,其中假冒卷烟22万余元,从犯罪嫌疑人黄春华位于长虹路121号102室租赁的仓库内查得标值达7万余元的假冒卷烟;2006年2月23日,警方将犯罪嫌疑人孙继兵、姜琳夫妇抓获,并当场从其屋内查得标值2万余元的假冒卷烟;2006年5月23日,在连云港市将犯罪嫌疑人王文建抓获,后经侦查查明,犯罪嫌疑人王文建自2005年2月至12月间,从犯罪嫌疑人张军夫妇处购得价值20余万元的假冒卷烟,运回连云港后分别销售给应法全、唐其广、郑和平、乙海霞、吴庆兵、文海玲、付红花等人。

  经公安机关依法侦查查明:犯罪嫌疑人张军、郭先娣夫妇自2003年12月以来,先后多次从福建省云霄县的方明海(在逃)、陈碧香(在逃)处共计购得价值600余万元的假冒卷烟,总标值达4000余万元。

  “红南京、玉溪等假烟,价格一般都是十几元一条,过年的时候销路最好。”面对记者的采访,张军表示自己是受利益的驱使而铤而走险的,刚开始做的时候心里还比较害怕,做了一段时间后就麻木了,不再把自己手中的一条条假烟当假货看,而看成了一门正当生意来做,并且越做越大。张军坦言,自己有今天完全是自己一手造成的,只是觉得对不起老婆和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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