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普通村民盖违建被强拆 原村支书盖违建只罚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1日13:39 龙虎网

  【龙虎网报道】站在一堆散乱的瓦砾上,望着邻居余大林新盖的一栋2层小楼,浦口区盘城镇渡桥村40岁村民卞发琴心里很不是滋味:“我们两家都盖了违建,为什么就拆我家的房子?难道因为他是村里的老支书?”同样是违建,为何命运不同?

  违建户:城建所执法不公

  今年4月13日,盘城镇建设管理服务所(下称城建所)接到电话举报,渡桥村村民卞发琴正在盖违建。

  该所执法人员进行核实后,按照程序向卞发琴下达了限期拆除通知书。4月24日,执法人员再次下达了强制拆除通知书,但卞发琴没有拆除自家的违建房。4月27日,盘城镇城建执法中队组织30多人拆除了卞发琴家违建房的一小部分墙体。

  见城建所拆违态度坚决,卞发琴随后主动拆除了约60平方米的违建房,但邻居余大林家的违建楼迟迟没有被拆除,这令卞发琴很不满。

  城建所称:“卞发琴及其姑妈认为我们(城建所)处理不公正,多次向各级部门上访、闹事。5月19日还到城建所掀桌子,砸水瓶,打伤了所长,最后被盘城派出所行政拘留7天。”

  调查:违建楼盖在牛棚上

  据了解,余大林接受城建所调查时称:“我的房子是原来的两间牛棚要倒了翻建的,由于房子开间较小,通过与卞发琴协商,占用了举报人(卞发琴)一部分菜地,我的房子属于危房改造,我写了申请,村、组都盖了章的。”据了解,余大林建违建前已将其自有的宅基地连同房屋卖给他人。在买房人提供的一份有余大林夫妇亲笔签名的《卖房契约》中,余大林的卖房理由是:“现有住宅房屋上下7间……两女儿已出嫁,实际情况也住不了这么多房子,经家庭多次商议,决定出售给安徽常住户第十组陈××夫妻二人。”

  4月13日,城建所执法人员按照程序对余大林家的违建下达了限期拆除通知书。卞发琴称,自己当初之所以同意拆除违建,正是相信城建所也会如期拆除余大林家的违建,但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出乎了她的意料。

  疑惑:强拆令变成了罚款

  7月6日,盘城镇人民政府下发的一纸通知改变了余大林家违建楼的命运。

  这份直接下发给余大林本人的《通知》称:“你(余大林)位于盘城镇渡桥村八组的违章建筑,我镇执法部门执法中队已核发了限期拆除通知书和强制拆除通知书。

  目前该案件已上交浦口区行政执法局处理,所以上述限期拆除通知书和强制拆除通知书,给予撤销,以浦口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下称浦口城管)处理意见为准,特此通知。”

  浦口城管随后对余大林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依据《江苏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下称《条例》),责令余大林补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处2500元的行政处罚。

  余大林的违建楼由此“死而复生”。

  争议:如此处理是否合理

  10月24日上午9时许,浦口城管委派该局副大队长丁建发等3名代表就关于对余大林的处罚等情况向举报人卞发琴作了说明。浦口城管的说法是,余大林建房前已经向村组提出申请,并在得到同意后开始建房,但因浦口区建房审批已经冻结而未领到证,鉴于其证件不全就建房,违反《条例》相关规定。而且,余大林的违建房没有严重影响村政规划,所以作出了责令其限期改正补办手续,并予以2500元的经济处罚。此项处罚是完全按照相关法规作出的,不存在任何问题。

  对于浦口城管的处罚决定,江苏天哲律师事务所杨海涛律师表示了异议:“既然浦口区建房审批早在余大林建房前冻结了,浦口城管仅凭浦口区盘城镇镇政府的一份证明以及浦口区盘城镇渡桥村同意余大林建房的材料,就能认定余大林家违建房并不是严重影响村政规划和行政规划?对同一幢违建房前后两个不同的处罚结果,令人费解。”

  逾期不改,城管铁定拆违

  10月31日下午,浦口城管向本报反馈称,该局对卞发琴10月24日反映的“限期整改时间问题”和“(余大林违建)占用道路问题”非常重视,并责成执法大队对余大林家整改落实情况进一步督办,如果没有整改到位,该局将限期其完成,如果当事人拒不履行整改,该局执法大队将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法律程序责令其自拆,如逾期不拆,将依法组织实施强拆。

  该局吴副局长向记者表示,该局认为记者的调查基本属实,本报的反馈已经起到监督和沟通的作用,该局将及时向本报通报下一步进展情况。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