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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上停车费低于标准 可以不征求业主意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1日13:48 法制晚报

  地上停车费低于标准 可以不征求业主意见

  冯小姐致电本报称,小区物业在未征求业主意见的情况下,现在按每月100元收取固定停车费。她询问,物业部门这样做是否合理?

  答:记者从北京市市政管委了解到,由于小区的地上车位价格低于政府指导价150元
/月,因此物业部门不需要提前征求业主意见。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只要申请公共停车场的单位,具备工商部门发放的营业执照、拥有开发商提供的土地所有权证以及停车场规划证,市政管委就可以给该单位发放停车场备案表。

  文/记者 陈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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