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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不是北京市户口 同样可办本市生育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1日13:49 法制晚报

  妻子不是北京市户口 同样可办本市生育证

  吴先生是北京户口,但爱人的户口不在北京。吴先生问,这种夫妻双方户籍不在一起的,应该如何办理《生育服务证》 ?

  答:今天,海淀区人口计生委办公室的工作人员表示, 如果夫妻双方均为初婚拟生
育第一个子女,且男方为北京市常住户口,可以在男方户籍地街道计生办按程序申请办理北京的《生育服务证》。

  “另外,也可以在女方户籍地街道办《生育服务证》后,再到男方户籍地街道计生办换证。”工作人员说。

  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只要符合计划生育的相关规定,在哪里办的《生育服务证》都不影响孩子随父在京落户。

  文/记者 成怀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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