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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标志不规范 追尾责任前车负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1日13:51 法制晚报

  昨晚在南五环三台山出口

  警示标志不规范 追尾责任前车负

  本报讯(夜线报道组)昨晚10时许,一辆卡车在南五环三台山出口处修车时,因车后摆放的警示标志不规范,导致另一辆卡车与其发生追尾。

  据被追尾的事故车司机讲,当时用车内的旧自行车摆放在车后作为警示标志。正在修车时,被一辆行驶至此的小卡车撞上。

  记者从交通事故处理单上看到,被追尾机动车没有摆放规范的警示标志,应对事故负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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