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挖墙打洞入户抢劫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1日14:50 新民晚报

  本报讯(记者宋宁华通讯员吴红兰)为入户抢劫,竟然挖墙打洞,如此胆大歹徒真是骇人听闻。前天,嘉定区法院对该起抢劫案件作出一审判决,赵秦(化名)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罚金人民币2000元。

  今年60岁出头的惯偷赵秦,早在1986年、1992年,就因盗窃分别被判刑3年6个月和6年,但刑满释放后的赵秦依然不思悔改。2006年4月,看到村里九十多岁的诸老太一人住,
心想她肯定有点积蓄,于是,决定晚上“造访”诸老太家,弄点“零用钱”。

  4月17日晚8时许,赵秦用工具把诸老太房子挖了一个墙洞,钻墙入内的赵秦向被吓坏的诸老太索要钱财,并将被子盖在老太头上。最后一无所获,他才离开诸家。

  第二天,诸老太向公安机关报案。

  2006年9月12日,公诉机关以赵秦犯抢劫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赵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手段入户抢劫公民财物,其行为构成抢劫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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