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窃被捉一言不发 警方开出“无名氏”处罚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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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1日15:22 汉网 | |||||||||
汉网消息 (记者夏晶 通讯员管敏 张名芳 唐江疆)一名正在行窃的男子被抓获后,一言不发,试图逃避制裁。在“零口供”的情况下,潜江市公安局开出我省首张“无名氏”处罚书。 10月30日凌晨,潜江警方接到报警称,一名男子正在一鱼塘边盗窃潜水泵。警方当即出警,将该行窃男子当场抓住,并搜出老虎钳、手电筒、绳子等作案工具。
民警对该男子进行讯问时,他否认盗窃行为后便一言不发,连自己的姓名和住址也不透露,男子的反应使得讯问无法进行。 通过现场勘查结果和现场周围守护鱼塘的村民指证,根据公安部《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潜江市公安局对该“零口供”男子办理了行政拘留手续,在决定书上为该男子“起名”为“无名氏A”,并贴附其照片,决定对其行政拘留15日。 据悉,这是我省公安部门开出的首张“无名氏”处罚决定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