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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人传销当事人被罚10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2日00:47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南京日报报道】 (记者周爱明通讯员江经检) 近日,上百名安徽、河北人在江宁涉嫌聚众传销,被江宁工商部门驱散。其中,一名介绍他人从事传销者,被罚款10万元。

  知情人向江宁区工商局经检大队反映称,在江宁区东山镇竹山路某宾馆,有上百人聚集在一起,开会喊口号,涉嫌聚众传销。执法人员遂前往调查。在宾馆会议室,大约120人正聚集在一起听课,听课者绝大部分来自安徽、河北等地。现场的负责人是一名姓王的男子
,他正在向众人讲解仙妮蕾德系列保健品的销售模式及销售方法。

  进一步调查发现,王某是河北人,从2003年起经人介绍开始销售仙妮蕾德系列保健品,采取重复计酬的销售模式,相继介绍、发展了数十名下线人员。

  执法人员认为,重复计酬的销售模式,已涉嫌构成传销。而王某虽然不是传销的组织者,但其介绍他人从事传销行为,同样违反了《禁止传销条例》相关规定。随后,工商部门依法驱散了现场约120名听课人员,并对王某处以10万元罚款。

  (编辑若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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