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部分广告本月起禁刊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2日01:10 石狮日报

  本报讯近日,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出通知,对加强报刊广告管理作出具体规定。通知要求,自11月1日起,所有报刊暂停发布以下广告:治疗尖锐湿疣、梅毒、淋病、软下疳等性病及牛皮癣(银屑病)、艾滋病、癌症(恶性肿瘤)、癫痫、乙型肝炎、白癜风、红斑狼疮等疾病和无痛人工流产内容的医疗广告。禁止刊载含有淫秽、迷信、色情内容或格调低下的广告;禁止刊载传播不明朗内容的声讯台广告;禁止刊载介绍赌博技术的广告;禁止刊载介绍汽车解码器、万能钥匙、麻醉专用药等各种可用于犯罪技术的广告
。药品、保健食品、消毒及其他生活用品的广告,不得出现表示提高、增强性生活能力及性生理器官的内容。禁止以军队或军队人员的名义、形象或者利用军队装备、设施等从事药品、医疗广告宣传;禁止对军队特需药品、军队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进行广告宣传。

  为便于全社会对虚假违法广告进行监督,省、泉州市新闻出版管理部门公布了举报电话:省新闻出版局报刊管理处:059187558447,泉州市新闻出版局报刊管理处:0595 28007771。(本报记者)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