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海龙大厦状告公交广告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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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2日03:05 京华时报 | |||||||||
本报讯 (记者郭晓明)受政府规范公交站牌文件的影响,海龙大厦冠名4条公交线路沿线各站牌的计划落空。昨天,在东城法院,海龙大厦要求市公交广告公司赔偿自己损失。 据介绍,两家公司在2000年8月签订了协议,海龙大厦支付80万冠名费,市公交广告公司则同意在811、808、716及320等4条公交线路的各个站牌上,将“中关村”站名更改为“中关村海龙大厦”站。
但今年6月,为了落实市政府对市民“规范公交站牌”的承诺,北京公交集团对公交站牌进行了规范,海龙大厦的名字从站牌上抹去。 昨天庭审中,市公交广告公司表示,根据协议,遇政府政策导致协议无法履行的,属于不可抗力。但海龙大厦律师则认为,政府的意见只是指导性文件,没有强制性要求,因此不属于不可抗力。 昨天,法庭没有当庭宣判。 记者:郭晓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