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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气不热别忘了及时取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2日06:06 北方晨报

  今冬供暖已经开始,律师提醒居民,家中暖气不热居民不要自己取证,不要请邻居作证,而要向供热单位提出测温请求,并请供热单位出具认定手续

  一年一度的供暖工作已经开始了,家中供暖质量如何,是否达标,成了老百姓最关心的问题。

  记者从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法院了解到,近两年实行分户供暖后,居民因为供暖温度不达标闹着不交费的有之,而因此向供暖公司索赔来维护自身利益的却寥寥无几。如何用法律保护自己,而不是最终因为取证不当败下阵来,其实更应该成为百姓关注的问题。

  自己举证居民败诉

  

  家住铁东区的张先生以去年家里暖气温度不达标为由,将供暖公司告上法庭。在法院审理过程中,张先生拿出自己在家举温度计的照片来证明供暖温度不达标。最终,因为证据不足遭到法院驳回。

  居民赌气不交费没用

  记者从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法院了解到,从2004至2006年,居民向供暖公司索赔的案件寥寥无几,而供暖公司因索要采暖费而状告居民的案件却形成“串案”。

  据统计,2004年,铁东法院共受理供暖公司告居民索要取暖费的供暖合同纠纷案件共917起,2005年则达到1103起,且决大部分案件为供暖公司胜诉。

  法院工作人员介绍,绝大多数供暖纠纷案件并没有多少争议性,当事人对缴费的义务非常清楚,只是由于供暖温度不达标,一时赌气拒交暖气费,到最后,一旦被供暖公司告上法庭,接到传票还得如数交费。

  暖气不热应该如何取证

  

  打官司是要用证据说话的。在供暖案件的诉讼中,采暖居民对于供暖的质量和标准问题举证较为困难,一旦因供暖纠纷被告上法庭,往往90%以上都要充当败诉的角色。如何证明家中供暖温度不达标是索赔的最大难点。

  辽宁弘扬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刘海波介绍,用户在和供暖公司达成供暖合同后,如果供暖公司达不到合同中的温度标准,用户有权利要求公司全部或部分返还取暖费。

  作为采暖户要有超前的证据意识,因为大多数用户测量的温度都是发生在诉讼前的供暖期间。当案件进入审理阶段时,供暖已经停止,室温很难重现。

  居民在冬季供暖开始后,如果发现室内温度过低有可能引发纠纷,就应及时取证。自己出证法院肯定不会采信,邻居作证由于是间接证据,一般也不会采信。热用户可先向供热单位提出测温请求,并请供热单位出具认定手续。市民应做好证据保全,以备如遇诉讼,可向法院提供对自己有利的证据。

  本报记者 常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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