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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合同与新规冲突 中介到底能否代收房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2日07:19 荆楚网-楚天金报

  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武汉上月启用的二手房买卖合同上还规定中介能代收房款,可昨天建设部的新规定说中介不能代收房款,到底该如何是好?”昨日,细心的王小姐来电询问。

  据悉,从10月20日开始,武汉市所有房产中介公司在提供二手房居间服务时,都将使用最新印制的武汉市存量房居间(买卖)合同。

  王小姐卖房时,中介公司就提出,根据合同条款,希望替她代收房款,她则怕中介拖延放款时间。记者看到,合同的付款方式第一款中明示中介公司可以代收房款。一些市民担心,明确中介可以代收房款,万一交易完成后中介拖延不放款,或者中介携款跑了,带来的损失就很惨重了。

  上月31日,建设部通报了北京等城市12个违法交易案例。建设部相关负责人也同时表示,房地产经纪机构今后不得再直接管理客户资金,以避免客户利益受侵害的情况发生。

  武汉市房产局介绍,武汉的二手房居间合同是在建设部出台规定前已经发布并实行的;另外,合同中关于付款方式除了可以委托中介代收外,也可以买卖双方商定付款方式,如买方直接付款给卖方。据介绍,根据房屋居间合同的使用情况,一年后,房产部门将对合同进行进一步的完善,并重点监管中介代收房款的行为。

  记者 黄振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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