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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部门已责令翔安公交公司整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2日07:25 台海网

  台海网11月2日讯 (记者 曾进根) 两天来,本报“新闻调查”版对翔安公交公司乘务员马小姐上班20天,最后实发工资只有9.5元(另20元为代人上班的加班费)作了报道。昨天,翔安劳动监察大队有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已责令翔安公交公司进行整改。

  据介绍,翔安劳动部门获悉翔安公交公司对员工的考核计酬存在如此惊人的规定后,昨天上午,该局张副局长带队到翔安公交公司进行调查,发现该公司的规章制度的确存在
很多不合理和违反劳动法规之处。对此,该局已要求翔安公交公司整改,比如对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员工,要按翔安区的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工资。

  谈到如何处罚翔安公交公司的违规行为时,翔安劳动监察支队的这位工作人员表示,他们的工作程序是先责令整改,整改完后,他们将把情况向局里反映,最后再由局里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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