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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批违法广告被禁发布三个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2日08:00 东方网-文汇报

  本报讯(记者田玲翠)市工商局昨天发布2006年第4号违法广告公告,责令多次违法的三精明目蒺藜丸、尖锐克忧、洗斑膜力祛斑液等三个商品,从今年11月1日起在本市大众传媒上停止发布广告三个月。

  今年以来,市工商局通过监测发现,上述三则广告多次违法,且屡罚屡犯,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其中三精明目蒺藜丸(药品)广告的内容超出药品广告审查批准的范围
,并使用患者名义作证明,违反了药品广告管理规定,误导消费者。该违法广告多次在广播媒体发布。尖锐克忧(消毒产品)则在广告中宣传对疾病的治疗作用,违反了消毒产品广告管理规定。洗斑膜力祛斑液明明是化妆品,却在广告中使用公众人物的名义作证明保证其功效,夸大化妆品的效用,违反了化妆品广告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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