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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售楼引发焦虑,部分购房者有意退房,买受人——“福润康城,让我备受煎熬”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2日08:33 舜网-济南时报

  时报11月1日讯 今天,本报以《买受人:利益受损该咋办?》为题,又一次报道了福润康城无证违规售楼引发的风波后,数位已在福润康城交了预定金或首付款的市民致电本报表示担忧,并说自己“备受煎熬”,其中一些买受人表示将退房。

  市民孙女士反映,她买了福润康城的两套房子,9月份交了30%的首付款,共18万多元。当时售楼人员与她签订了购房意向书,并告诉她在10月中旬拿着意向书和交款凭据置换
购房合同。近日,孙女士询问售楼人员时,对方让她“再等一段时间”。

  孙女士说:“现在我才了解到,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证前与我们签订的预售协议无效,我们押进去这么多钱,一旦有问题可怎么办呢,我心里很没底。我们用辛辛苦苦攒起来的钱买套房子不容易,福润康城如此做法,现在让我每天都备受煎熬。”

  苏先生今年6月交的“预定金”, 他说:“当时售楼人员告诉我8月底就会开盘,然后又说9月底、10月底,开盘时间一拖再拖,直到现在时间还定不下来。”目前,苏先生已有了退房之念,并已经找到了开发商进行交涉,但售楼人员告诉他开盘之后才能办理退房事宜。苏先生质疑:“如果一直不开盘,难道我的钱就要不回来了?”

  陈先生是今年6月交的首付款,面对目前的情况,他不无心忧地说:“我10多万都押在里面了,现在想购买别的房子也无能为力了。”

  对此,房产律师指出,虽然开发商在没取得预售证之前与买受人签订的预售协议无效,但买受人仍可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维护权益。另外,今天部分福润康城的买受人已向全国整顿规范房地产秩序办公室反映了福润康城违规售楼的行为,该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已对福润康城违规售楼的事情有所了解,工作人员梁先生称,经落实后有关部门将对此进行处理。(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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