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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人打架邻居劝 受伤诱发精神病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2日13:17 法制晚报

  二人打架邻居劝 受伤诱发精神病

  打架双方共同赔偿损失

  本报讯(记者 孙慧丽 通讯员于颖颖 赵二凯)刘某看见别人打架上前劝架,结果手指受伤后诱发了精神病。近日,房山法院判决两个打架的人刘明、江宏连带赔偿刘某各项费
用1500多元。

  刘某是房山区某村人。一天,邻居刘明因琐事与江宏大打出手,刘某赶紧上去劝架。混乱中,刘某不知道被谁打着右手拇指,被送往医院后诊断为右手拇指末节开放性关节脱位。

  3年多前,刘某曾因长期心情郁结被诊断为精神分裂症。此次受伤住院,刘某的精神受到了很大刺激,从普通医院转到了精神保健院治疗。经精神保健院诊断,刘某的发病有明显诱因,是因劝架而被打伤诱发。

  法院经审理查明后认为,刘某在刘明与江宏互殴过程中因上前劝架而被打伤,刘明与江宏就其实施斗殴行为均存在过错,应当对于刘某的合理损失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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