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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速177公里大“超哥”遭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2日15:40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10月31日,一辆奥迪轿车在绵广高速公路上以每小时177公里的速度行驶,其速度已经达到了绵广高速公路限速每小时80公里的两倍多。成绵广高速公路交警二大队执勤民警在新安服务区将该车拦下,并对驾驶员进行教育和处罚。据统计,10月31日当天,该大队共查处超速违法行为31起,其中查处超速50%以上的2起。

  当日10时许,一辆车牌号为豫J518××的奥迪轿车在绵广高速公路上飞奔,当它经
过成绵广高速交警二大队设置的测速点时,雷达测速器上竟清楚地显示着时速为177公里。而绵广高速公路的最高限速是时速80公里,民警立即通知前方执勤点将该车挡获,对该车驾驶员刘某进行教育。

  据了解,根据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超过限定时速70%以上的,处机动车驾驶人2000元罚款,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目前,高速交警已暂扣了刘某的驾驶证,正准备对其进一步处理。

  邓耀记者廖兴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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