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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授市民求生法则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2日16:33 温州都市报

  前天凌晨,一70岁老人被摩托车撞倒在104国道仰义十里段路间,女儿抱着老人哭泣,不料父女俩被一拖拉机碾过至死。本报前天刊发的《女儿抱父求救,双双被车撞死》,令人痛惜。昨天上午,市交警支队一大队事故处理中队中队长柯受勤给本报新闻热线88868886打到来电话,提醒市民在遇上交通事故后,应记住几点求生法则。

  柯队长称,以往也碰到过类似事故,均未造成人员死亡,而这出“一失两命”的悲
剧其实完全可以避免的。首先,撞人的摩托车驾驶员如果不逃逸,在事发现场放置具有反光作用的醒目标志,比如打亮摩托车的尾灯,后面的拖拉机就不会因视线问题引发误撞。再则,如果女儿不是失去理智,一味抱着父亲痛哭,而是将伤者转移到路旁隔离带,也可避免惨剧发生。

  鉴于该起重大交通事故,交警部门特别提醒市民,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避免造成二次事故,必须记住以下几点求生法则:事发现场应及时放置警告牌,或其他醒目标志,防止后面的车辆因视线模糊或车速过快而引发误撞;车辆发生碰撞,双方不应在路间协商,首先要保证人员的空间安全,协商不成再报警;车辆撞人后,车主应尽快救治伤者,万一车主逃逸,伤者如尚有知觉,应大声呼救,并努力将自己转移到路旁隔离带;发生车祸后,市民切不可群起围观,否则极易造成群死群伤。

  另据了解,两位肇事车主均已接受调查。摩托车驾驶员董某系文成人,因逃逸且无证驾驶,已被拘留;拖拉机驾驶员潘某系鹿城上戍乡人,初步认定其过错不大,不构成刑事犯罪,但需承担一定经济赔偿。胡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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