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错“小偷”误伤人被判拘役还赔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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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3日00:40 大连晚报 | |||||||||
抓错“小偷”误伤人被判拘役还赔钱 ■通讯员金砚张宇本报记者静河 本报讯11月2日,金州区法院宣判了一起故意伤害案,被告人张某因怀疑一人是小偷,用木棒跟踪追打,将该人打伤。事后才知道此人原来是一个精神病患者。张某致人轻伤,
今年1月27日11时许,张某在金州区某市场内购物时发现,一男子在市场内闲逛,东张西望,行踪可疑,张某觉得自己有义务抓住小偷为民“除害”,便对他进行跟踪。该男子离开市场时,张某手持木棒追了上去,舞着木棒猛击打该男子的腿部,该男子被打倒在地,后经医院诊断,该男子左腿髌骨骨折,经法医鉴定属轻伤。警方进行调查,该男子是一个精神病患者。 张某知道这种情况后,于今年6月30日到当地派出所自首。张某还主动赔偿了伤者经济损失4.8万元。法院酌情对张某从轻判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