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人员可兼职干中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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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3日01:01 大连晚报 | |||||||||
国内首部促进科技中介服务发展的地方性法规明年1月1日在我市实施,法规规定 科技人员可兼职干中介 ■本报记者陈迪
本报讯昨日,副市长戴玉林在市政协十届十九次常委会上做了《关于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推进创新城市建设情况》的汇报。记者在汇报中获悉,经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的《大连市促进科技中介服务发展条例》即将在大连正式实施。这是国内首部促进科技中介服务发展的地方性法规。《条例》规定,鼓励、支持单位和个人成立或者引进各类科技中介服务机构,高校、非企业性质的科研机构应该鼓励教职人员和科技人员,在完成本职工作前提下,从事科技中介服务活动。 为促进我市科技中介服务的发展,市科技局在相关部门的配合下,经过2年多的广泛调研,代市政府起草了《大连市促进科技中介服务发展条例(草案)》经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和省人大批准,10月16日已向全市公告,2007年1月1日正式施行,成为我国第一部促进科技中介服务发展的地方性法规。《条例》规定,鼓励、支持单位和个人成立或者引进各类科技中介服务机构,高校、非企业性质的科研机构应该鼓励教职人员和科技人员,在完成本职工作前提下,从事科技中介服务活动。 《条例》还规定,从事科技中介服务的单位和个人,符合条件的,可以按照规定申请大连市民营和中小企业发展专项基金支持。针对大连市大部分科技中介机构规模较小的状况,为使其做强做大,《条例》鼓励、支持单位和个人成立或者引进各类科技中介服务机构。鼓励、支持单位和个人依法以自有知识产权、专有技术入股和共同出资,成立股份制或合伙制科技中介服务机构。据介绍,这是国内首部促进科技中介服务发展的地方性法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