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信送子小广告冤枉蚀财一万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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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3日01:15 重庆晚报 | |||||||||
本报讯成都一对无子夫妇欲收养一小孩,在汇给发布消息的重庆馨怡咨询公司1.8万元后,竟发现公司子虚乌有。 家居成都的杨先生今年33岁,因妻子子宫因病切除,一直没孩子,收养一名小孩是夫妇俩最大的愿望。10月31日,杨先生在一份《法制精萃》蓝色小报上看到一则广告:重庆一女子因故求好心人收养自己孩子,并愿重金酬谢。刊登消息者为重庆馨怡咨询公司。
杨先生拨打报上电话。一自称姓林的女子称,请求好心人收养孩子的女子姓米,在市内一房产公司上班。几年前生下一私生子,因现米要到广东一大学读书,因而欲将孩子送人,同时愿给收养人20万元酬金。在林的“安排”下,杨先生与米姓女子通了电话。 杨先生夫妇同意收养这名孩子。但馨怡咨询公司要求先交580元中介费。11月1日上午,杨按照该公司提供的一叫廖梦芬的账号,汇去580元。刚汇钱不久,公司又要求他再汇一笔钱,作为小孩上户费用。1日下午,杨再汇17700元。没想到,汇钱后对方却把手机关了。 杨先生昨日赶来重庆。记者与其前往报上所留地址渝中区中山二路145号,未见重庆馨怡咨询公司,而是一个光学眼镜部。到渝中区工商分局查询,结果并无“馨怡”登记。 目前,杨先生已向警方报案。 (记者 徐其勇 实习生 郭璟)网络编辑:甘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