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车上遭遇盗抢乘客问责公交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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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3日01:50 石狮日报 | |||||||||
本报讯因乘坐公交车遭遇小偷盗抢,昨天,在蚶江一家服装厂打工的任先生来到市公交公司,要求该公司赔偿相应损失。公交公司有关负责人介绍,这已是近一个月来第3次乘客被盗抢后向公司问责的事件。对此,公交公司束手无策,备受困扰。 任先生被盗抢物品为一部手机。11月1日上午,其乘坐7路公交车从蚶江到长途汽车总站。在八七路汽车总站,五六名小偷同时上车,其中一名小偷坐在任先生旁,并以开窗为
此前一个月内发生的另两件乘客问责事件与任先生的情况大同小异。10月1日,一名乘客坐公交车时被小偷围攻强行抢走手机和现金200元;10月5日,石湖码头一名职工被小偷团伙作案偷走手机。这还仅是失盗后向公交公司进行了问责的乘客,公交公司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失盗后自认倒霉未向有关方面反映的乘客还有不少。对此,该公司爱莫能助。此前的10月25日,该公司5路公交车驾乘人员因阻拦小偷盗窃不成欲殴打乘客的行为,车辆被小偷攻击。本报10月26日二版对“公交小偷”团伙作案、亦偷亦抢、殴打乘客和驾乘人员的恶行进行了深入的曝光,并反映了公交公司无力阻止团伙化、暴力化“公交小偷”作案的现实,但并没有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 据悉,石湖码头职工钟某10月5日乘公交车手机被偷后,他将此事向泉州市太平洋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进行了反映,引起了该公司的高度重视。石湖港区各企业大部分员工依靠7路公交车上下班,为了员工能安全放心上下班,该公司还专门致函市政府督查办,要求市政府督促有关部门开展一次公交车反盗抢专项整治活动。(记者吴汉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