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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海渔船必须编组航行编队生产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3日01:50 石狮日报

  本报讯10月28日,祥芝镇祥运村一艘载有12名船员的出海渔船,在与电台失去联系38个小时后被拖回祥芝码头,渔船和船员安全。有关渔业安全生产管理问题引起了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昨天,我市下发“关于加强冬春汛渔船安全生产管理的紧急通知”,要求渔船出海生产,必须每8~12艘渔船编成一个生产小组,并确定1艘渔船为带队船,实行“编组航行、编队生产”。

  冬、春季节是沿海船舶发生事故的高发期,在此期间,海上东北季风持续时间长、风力大、覆盖面广,我市海域又处于台湾海峡中部,自然气象条件复杂,时常出现大雾天气,海况恶劣且变化异常,加上台湾海峡的国际航线商船来往较频繁,很容易造成渔业船舶碰撞、翻船沉船、船员落水等灾难性事故,对渔业船舶生产、航行安全构成极大的威胁。为避免类似“10·28”渔船事故再次发生,通知要求沿海各镇、村要把渔业安全生产的重点放在事故预防措施的制定与实施上,强化日常监督管理,严禁渔船超航区、超抗风力等级航行和作业,严禁不顾船员疲劳连续昼夜生产。要求雾天航行和作业必须两人以上值班,要求临水作业船员必须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穿着救生衣。

  通知要求,渔船出海生产,必须每8~12艘编成一个生产小组,并确定1艘渔船为带队船,实行“编组航行、编队生产”。编组内的所有渔船在出海期间,通讯电台必须全天候开机,并处于同一频率,保持随时联络。出海渔船必须每隔4小时同岸台联络一次;海况恶劣的情况下,应每隔2小时同岸台联络一次。一旦发生险情,同一编组的渔船应迅速赶往出事海域进行施救,并立即报告岸台,以调动其他船舶支援施救,确保施救行动及时、有效。(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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