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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份查获11起房产交易造假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3日02:27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南京日报报道】 (通讯员方市兴记者侯锦阳) 昨天,我市房产登记机关再次提醒市民,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房屋所有权证,不要轻易转借或抵押给他人,不要轻易委托他人办理交易登记手续;产权证遗失要及时到登记机关办理补证手续;为防止意外情况发生,最好到登记机关为自己的产权证设定密码。

  10月份,我市共查处造假案件11起。其中假产权证6起,假身份证4起,假当事人1起
,移送五台山派出所刑事拘留1起。尤其是假产权证问题,值得注意。其中典型的案例有两起。一起是,安徽中年农民高某,在农村已有妻室子女,拿一本清凉门大街华阳佳园58单元102室的假产权证,抵押给一富有女士骗取资金数拾万元后,携巨款在南通骗得一在校女大学生欲同居时,被公安人员当场抓获,公安机关将诈骗犯高某的假产权证提请我处鉴别,经我处查验证明为假产权证。该事件的发生,主要是由于相关当事人没有办理合法有效的房地产抵押登记手续。同时也表明假产权证的交易已不局限于在窗口进行。另一起是,赵持其侄子的假身份证试图办理产权证挂失,被发现后,公安机关给予其刑事拘留的天处罚。

  (编辑若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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