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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把民工工资直接发给本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3日06:23 三秦都市报

  本报讯 ?穴记者 赵锋 实习生 李丹?雪为了配合我省近期开展的农民工工资专项检查行动,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昨日向全省建筑企业及农民工发出了《关于建筑企业依法支付农民工工资告知书》。该《告知书》指出,在建筑行业中,因总承包企业转包、违法分包工程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相关责任将由总承包全部承担。而农民工若发现自己的工钱被拖欠和克扣,可直接向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投诉。投诉电话:029-87294683。

  据悉,为了从源头上预防和杜绝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现象,避免出现元旦、春节前农民工举报投诉高峰和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决定从本月起至明年2月10日,对在我省工商局注册以及在其他省、市、区登记,但生产施工地在陕西的建筑施工等企业依法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活动。由于本次活动集中整治检查的对象是建筑企业,检查的重点是农民工工资,因此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在昨日发出的《告知书》中,对建筑行业出现欠薪事件谁承担具体责任、发放农民工工钱“包工头”的责任以及工程款中涉及农民工工资如何结算等问题,进行了最新的明确。

  《告知书》指出,所有建筑企业必须依法按时足额、以货币形式将农民工工资按月发放。如果因工程分包而引起工资拖欠的,工程施工总承包将要对所承包工程的农民工工资支付全面负责。如发生总承包而转包、违法分包工程造成欠薪事件的,总承包将要承担全部责任。

  在发放工资中,建筑企业应将工资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及个人。企业无故拖欠、克扣农民工工钱的将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另外,对于法院就工程款中涉及农民工工资部分裁定的,可先予执行。即当工程发包人与承包人存在结算争议,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事实清楚,直接使用农民工的企业可按规定,向法院申请并依法提供担保,请求法院将工程款中涉及农民工工资部分裁定先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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