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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楚放谈]谁来拯救廉价特效药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3日08:00 荆楚网-湖北日报

  王旭东 杨金溪

  “我是一个不幸的孩子,我觉得自己支持不下去了……”10月22日,一个白血病并发卡氏肺囊虫的患儿,因急需复方磺胺甲唑注射针剂难寻,躺在上海一家医院里发出无奈叹息。而据报道,类似的事情在不少地方都有。

  复方磺胺甲唑注射针剂,是十几年前普遍用于临床的一种治疗白血病并发卡氏肺囊虫症的特效药。然而,由于其价格低廉,如今不少厂家已停止生产。尽管此类替代药品也有,但多不如老药疗效好而且价格高。事实上,不单是这种药品,近年随着药品产供销方均以赚钱为重,不少廉价特效药都慢慢消失,有的则改换药名,把价格提高了多倍而使老百姓难以用得起。

  于是,摆在我们面前的就是这样一对矛盾:一方面老百姓需要廉价特效药治病;一方面厂家少利可图而不愿意生产。那么,谁来化解这一矛盾,拯救廉价特效药呢?

  应当说,相关厂家有责任和义务拯救。但是,完全依靠他们也不太现实,因为他们毕竟是要讲经济效益的市场主体。我们认为,化解此类矛盾,除了运用市场价格机制加以调节外,公共管理部门也有必要伸出“有形之手”,对廉价特效药实行保护政策。比如,在调研基础上确定急需拯救的廉价特效药品种,有计划地指定厂家生产,在保障终端患者能够用上廉价特效药的前提下,出厂价与终端价之间留有经销环节正当的利润空间,而厂家低价出厂的利润损失,则由政府予以政策性补贴,并限定其不得乱涨价等。

  这样做,公共管理和公共财政无疑会增加一些负担,但是,这是让老百姓受益的功德无量的善事,值得做也有必要做。

  胡锦涛总书记最近在中央政治局的一次集体学习中,专门强调了坚持公共医疗卫生公益性质,着力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其中讲到药物保障时指出,要“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整顿药品生产和流通秩序,降低药品虚高价格,保证群众基本用药”。我们觉得,对廉价特效药实行保护政策,是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内涵之一,也是保证群众基本用药特别是用上廉价特效药的一种有效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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