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价染发剂让她“丢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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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3日08:10 潇湘晨报 | |||||||||||
何文中脸上的伤痕在灯光下尤为明显。 本报讯长沙市溁湾农贸市场,灯光黯淡。干货摊主何文中坐在摊子后面,脸上有几道溃烂伤口。每当有人走过,她总是难为情地别过脸去。一个多月前,因为一次廉价染发,
9月末,何文中来到白沙液街的洋洋美容美发店。理发师向她推荐染发。尽管何女士称只带了10元钱,但店员还是“欣然”同意,帮何女士把头发染成了黄色。“理发是5元,算下来染发只用了5元。”何女士觉得这笔账划得来。 几天后,何女士第一次洗头,洗发水打湿了她的脸部和手臂。很快,何女士便感到“脸上和手臂瘙痒难止”。随后两天内,何女士的脸与右手臂部分皮肤经历了从红肿到起水疱,水疱慢慢扩大、溃烂的过程。无奈之下,何女士来到武警湖南总队医院门诊部,医生诊断为“化学药品引起的皮肤过敏”,并明确告知她“罪魁祸首是上次染发使用的染发剂”。 事后,何女士找到洋洋理发店,但店方称何女士“皮肤特殊”才导致过敏,没有对何女士进行任何形式的道歉或赔偿。 对于何女士的遭遇,长沙市美容美发行业协会会长王微表示,洋洋美容美发店如果是因“自身进货渠道不规范”,使用可能导致皮肤过敏的染发剂,给何女士造成伤害,“除了向政府有关部门投诉,也可向行业协会投诉。” 湘雅医院美容整形科刘教授表示,临床中,染发过敏在染发人群中一般占10%左右,染发已成接触性皮炎的主要诱因之一。顾客染发前先用染发剂作皮肤斑贴试验,以明确是否有过敏反应,过敏性体质最好不要染发。其次,不要经常染发,一年不要超过两次。另外,头皮有伤口时不要染发。文/记者 荣建华 图/记者 刘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