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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违法 写百字“普法体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3日08:56 千华网

  千山晚报消息 (首席记者张丽娟实习生孙静)“今天上午,我在沈大高速公路上开车时,用光盘故意将车牌遮挡上,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我看了录像片后,非常受教育……”这是一名在高速公路上超速行驶的司机写下的“普法体会”。

  昨日,记者从鞍山市公安局交管支队高速一大队了解到,截至昨天,已经有30余名司机因为超速行驶,写下了交通违法“普法体会”。

  辽宁省公安厅统一在全省开展“围剿”问题车牌行动以来,高速公路一大队负责沈大高速公路鞍山段的工作。大队长于福来、政委费晓明介绍说:“过去,我们发现有故意遮挡车牌号或是超速行驶的司机,除了给予200元罚款外,还要让他们观看30分钟录像片。现在,不但要看录像片,对于那些急于赶路的司机还要进行更加严厉的处罚,让他们写下百字‘普法体会’,好好学习关于不要超速行驶的法律条文。”

  目前,全省范围内仍在针对上路行驶的司机用光盘、毛巾、报纸等物故意遮挡车号牌的行为开展统一整治。截至昨日,共有41辆车因为故意遮挡号牌,或是超速行驶,受到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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