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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斩断利益黑链靠法律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3日09:04 无锡日报

  本版有关医托害人的一系列报道发表后,引起公众关注,各种反对医托,打击医托的呼声渐高,思路渐明。

  祈新律师认为,整治医托重在标本兼治。治标,就是对在“一线”猖獗活动的医托进行不间断地打击。虽然我国目前直接针对医托进行处理的法律依据并不充分,但若其行为扰乱了公共秩序,公安机关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其进行处理;若医
托将患者拉到非法行医地方就诊,或与无从医资格的黑诊所、冒牌医生勾结起来对患者进行欺骗,给患者利益造成损害,公安机关对其可以以涉嫌诈骗罪共犯,依据《刑法》对其进行打击。治本,则是要整治医托背后的医院、诊所,对于一些小医院请医托拉生意的现象,卫生部门要加强管理。

  但按照国务院颁发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之规定,目前只能对存在这种违规现象的医院进行批评教育。医托是该条例颁布后出现的一种新生“行当”,祈新律师提议有针对性地修改此条例,对于无从医资格的黑医院、黑诊所,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在行政执法上要及时处理,对查实的医托诊所,依据国务院颁发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江苏省实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办法》坚决查处。

  祈新律师直言,整治医托应该公安、卫生、工商、药监、城管等多个部门联动。(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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