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收费“减肥”司机减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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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3日09:04 千华网 | |||||||||
千山晚报消息(唐波 记者 王鑫 实习生 吕迪)涉及出租汽车收费项目清理整顿之后,出租汽车收费就剩下18项了,部分收费项目还调整了收费标准。“减负”之后,出租汽车司机的日子好过了。 记者昨日从有关部门获悉,今后,涉及的出租汽车收费项目一律以《涉及出租汽车收费目录》为准,明确指出,需要缴纳的有公路车辆通行费、公路客运设施建设专基金(公
“减负”之后,为了让涉及的出租车收费更加透明,鞍山将全面公布出租汽车收费项目。 附:涉及出租汽车收费项目目录 一、行政事业性收费部分 1、机动车辆号牌工本费(1)号牌费 80—100元/副(2)号牌固封装置费1元/个(3)号牌架费 5—10元/个 2、机动车辆行驶证工本费(含临时)10—15元/本 3、机动车辆安全检验费100元/车·次 4、机动车登记证书工本费10元/证 5、机动车抵押登记费100元/车·次 6、机动车驾驶许可考试费 7、机动车驾驶证工本费10元/证 8、公路养路费200元/车·月 9、公路车辆通行费 10、城市路桥车辆通行费 11、出租车计价器检定费(一年不得超过一次)50元/车·次 12、汽车里程表检定费(非强制检定)40元/车·次 13、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 登记20元/户、变更10元/户、副本3元/本 14、个体工商户管理费营业额的1.6% 15、税务登记证工本费16元/证 16、发票工本费2—3.2元/本 二、政府性基金部分 1、公路客运设施建设专基金(公路客运附加费)2、公路货运发展建设资金(公路货运附加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