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3则违法广告“屡教不改”被禁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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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3日09:08 云南日报 | |||||||||
新华社上海11月2日电(记者俞丽虹)由于多次违法、“屡教不改”,“三精明目蒺藜丸”“尖锐克忧”和“洗斑膜力祛斑液”日前被上海工商部门依法严惩,责令其停止发布广告3个月。 上海工商部门在日常监测中发现,今年以来,“三精明目蒺藜丸”“尖锐克忧”和“洗斑膜力祛斑液”多次发布虚假违法广告,而且被工商部门处罚之后仍然我行我素,造成
根据近日发布的《违法广告公告》,从11月份起,“三精明目蒺藜丸”“尖锐克忧”和“洗斑膜力祛斑液”不得在申城大众传媒发布任何广告,“禁播期”为3个月。 上海工商部门表示,少数广告主和广告经营单位为了自身利益发布虚假违法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对此工商部门将依法加大对虚假违法广告的曝光和处罚力度,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