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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新郎沿街贴广告揽生意自定“三不”职业要求称“不做回头生意;不发生感情;不与客户交朋友”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3日09:10 上海青年报

  昨天上午,富民路众多街边电话亭上出现了一则“职业新郎”的广告,署名人陈先生在广告中自称:身高1米78,英俊潇洒,温柔气质好,有大专学历,“真诚为你解决内心的烦恼,让你在亲朋好友面前露一次脸”。报料读者严先生认为“这个人肯定不是好人”。记者联系到陈先生后,他表示自己已经从事这个职业一年了,主要服务有婚姻压力的“老姑娘”。“收入不错,因为这个市场需求很大。”陈先生如是说。

  (李刚实习生朱璇)

  “干这行为让父母住好房”

  记者以咨询者身份联系上陈先生时,他称自己正在苏州客户处。电话中,陈先生自我介绍今年26岁,四川人,未婚,也没有女朋友。“我毕业于成都战旗歌舞团,退伍后,为了能多赚点钱,让父母住上好房子,才从事现在的职业。”陈先生说:“你放心,我外表肯定够得上成熟稳重。”当记者表示担心会泄露隐私时,陈先生称,“干我们这行,凭的就是诚信二字,不用签任何协议,完全保证每一个客户的隐私。”他还称自己有三条职业要求:“不做回头生意;不发生感情;不与客户交朋友。”

  “帮朋友忙发现了大市场”

  “我因为这个工作的原因,经常全国各地跑,广告是上海的朋友帮忙张贴的。”陈先生说,自己已经从事职业新郎的工作一年了,业务挺忙的。当记者问他怎么会从事这个特殊的职业时,他倒显得有些惊讶,反问记者:“你没感觉到这是一个很大的市场吗?”据其介绍,一年前,他应一个女性朋友的要求,冒充了一回她的男朋友。这让他灵机一动,由此做起了职业新郎这一行当。

  开价不菲“仍供不应求”

  “客户基本上都是二十七八岁的未婚女性,找我帮忙安慰父母。”陈先生说,他的客户一般都是独自在城市打拼的“老姑娘”,为了安慰担心女儿婚姻大事的父母,她们希望陈先生这个“职业新郎”帮忙。

  “业务已经排到了12月8日。有时我必须陪同她们去外地老家,一住就是一两个月。”陈先生向咨询的记者开出了淡季每天最低120元的收费标准。“在节假日时,每天300元都有很多人接受。如果是紧急安排,顾客必须把价格翻倍,最高要600元一天。”

  ■专家观点

  行为本身并不违法假冒新郎无可非议

  汇业律师事务所律师吴冬认为,“这一行为本身并不违法,但是如果他利用假冒的身份,或者利用掌握他人隐私而进行违法行为,则另当别论。”

  复旦大学社会学教授胡守钧也认为,只要没有违法行为,这种假冒新郎的存在也无可非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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