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房产住宅局表示依法查处违规企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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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3日09:28 黑龙江日报 | |||||||||
记者 孙伟民 本报讯本报2日《一纸“通知”能否管住违规开发商》报道了多家楼盘违规售房的情况,在市民中引起强烈反响。 一读者打电话说:无证售房实在是坑人不浅!自己两年前在哈市开发区买了一处商
打算在“珠江名府”买房的市民李某表示,如果不是在报纸上看到这个楼盘没有预售许可证,他还不知道呢,看房时售楼人员根本就没提这事。看来购房者和开发商的信息不对称,是导致开发商瞒天过海的一个缘由。政府在这方面应该加强管理,让开发商的信息更透明,这样老百姓买房子心里才有底儿。 一位业内资深人士提醒购房者,实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制度,是政府为了规范开发商的交易行为、确保消费者权益而采取的一个措施,因为开发商只有依法办理了一系列完备的开发手续,才能办理预售许可,否则就不许上市。如果开发商手续不全,则可能出现中途停工、楼盘烂尾、超规划建筑、无力或拒不退还全额订金或房款的情况,最终使楼盘面临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消费者入住后拿不到产权证的困境。因此希望购房者在交易前一定要问明开发商是否有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 报道也引起了有关部门的重视。哈尔滨市房产住宅局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由市房产住宅局、市建委、市工商局、市物价局四部门联合出台的整顿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通知下发后,四个部门即将组成联合调查组对哈市的房地产交易市场进行集中检查,对媒体曝光的这几家楼盘,现由该局的房产监察大队依法调查了解,一经查实,将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