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报道引起高度重视永胜月内拆除“病危”大烟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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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3日09:55 云南日报 | |||||||||
丽江专电 昨日,从丽江市永胜县人民政府传来消息,10月23日,本报《丽江永胜一“病危”烟囱让邻居心悸》的报道,引起永胜县的高度重视,并要求瓷业公司和烟囱周围群众积极配合,在11月27日前完成烟囱拆除工作。 永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人介绍,丽江永胜瓷业有限公司的大烟囱立在徐有东、焦丕琼、张振红3家农户的住房中间,自1982起便闲置至今,由于年久失修,存在严重的安全
随着时间的推移,烟囱的安全隐患日趋严重。根据县政府主要领导的批示,有关部门已经实地处理烟囱的排危事宜。在实地查勘、走访群众的基础上,召集了瓷厂负责人和烟囱周围的3家农户,就烟囱推危事宜召开了现场协调会议,并作出了处理意见。 县安监局对丽江永胜瓷业有限责任公司下达限期的监察指令,要求必须在2006年11月27日前请具有高空作业资质的专业施工单位完成烟囱拆除工作。为便于安全施工,将搭建在烟囱底部周围的厩房等附属物由其农户无条件拆除,在施工过程中,对其他房屋造成的损坏由施工方负责修复或赔偿。 本报丽江新闻热线:0888-6611111、6622222;发行热线:0888-5183298。 记者 王法(春城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