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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平警方出新招 治安管理讲承包17村民中标当“保安”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3日10:00 云南日报

  50岁的田俊坤是玉溪市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桂山镇古城村委会人,在村里担任治保主任兼村民小组长的他如今又多了一份新工作,每天晚上10点以后,他就打着灯在村里乃至田间地头巡逻,以防有人偷村民的鱼和蔬果。

  和田俊坤一起巡夜的还有他的3个同事。今年4月,他们4人和古城村委会、桂山派出所签订了一份《治安责任承包合同书》后,得到了4800元的报酬,同时,他们也将古城村的
治安承包了下来。承包期间,如果村里发生了可预防性案件,桂山派出所就要唯他们4人是问。

  4800元承包治安责任

  今年3月初,新平县公安局在全县选出治安情况较为突出的古城村委会,实施治安防范承包责任制,以预防各类案件的发生。

  在这样的背景下,田俊坤、沐玉鸿、段家林和张刚4人把古城村的治安承包了下来,签下一纸《治安责任承包合同书》。合同上规定,田俊坤等人要对辖区群众开展“五防”安全宣传教育,同时在村里进行夜间巡逻,预防可防性案件的发生,此外还要调处民间纠纷、及时向派出所提供辖区的治安信息。

  合同还列出一系列奖惩措施,比如“承包者提供线索,破获刑事案件的,每件奖励人民币50至200元;由于承包者责任心不强,导致可防性案件的发生,视情况每发生一件扣人民币20至50元……”

  按照“谁受益,谁出资”的原则,采用“乡(镇)财政拨一点、村集体提一点、受益单位(或个人)捐一点”等多方筹措治安防范资金。因此,每年4800元治安责任承包费用,不列入派出所经费预算。

  治安承包制成效显著

  截至今年10月底,桂山、漠沙、戛洒等6个乡(镇)已经实施治安承包责任制,选拔出年富力强、具有一定法律知识的治安承包员17名;筹集到资金38800元,作为治安承包员工资、保险、奖金、服装和防护装备等项的开支。

  田俊坤4人于4月1日开始承包古城村的治安防范工作,他们除了巡逻防范,进行交通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宣传,还开展违法青少年、刑满释放人员帮教管理工作。巡逻防范工作主要以夜间巡逻为主,收获季节每晚巡逻,平时每周不定时开展巡逻。4承包人每晚分两组,按所居住小组分片负责巡逻。

  自承包以来,小组抓获了8名到农田中电鱼的村民。10月17日,一名盗猪贼在田俊坤和同伴的追赶下,只得扔下偷来的猪仓惶而逃……

  试点工作全面铺开

  在往年水稻收割季节,古城村经常发生稻田里养的鱼被盗的事件,可自今年,村里的治安被承包出去以后,村里再没有发生一起盗窃事件。看到这样的成效,村里人也是很满意。一位60多岁的陈姓村民说:“以前晚上都睡不踏实,现在想到晚上有人一直在巡逻,心里就踏实多了。”村里的几个年轻人也表示,要是明年再找治安承包员的话,他们也会去竞争的。

  经过两个月的试点,治安承包制开始在新平县的漠沙、嘎洒等12个乡(镇)全面铺开。来自新平县公安局的统计数字显示:伴随治安承包责任制的推广,各村子中的治安案件的发案率已经大幅下降,在个别村子,盗窃等案件已经降为了零。

  本报记者雷鸣 通讯员戴旭东陈有富(春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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