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报复证人 夫妇同被判刑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3日10:26 汉网 | |||||||||
汉网消息(记者王兵 通讯员余敬海 实习生沈爱君)他人作证导致自己输了官司,竹山人王守安夫妇采取辱骂打闹方式进行报复,前日被当地法院以打击报复证人罪分别判刑三年和二年、缓刑三年。 王守安系竹山县麻家渡镇人,去年10月因殴打村民张世红被竹山县公安局行政拘留10日。随后,张世红向竹山法院起诉。
今年4月10日,竹山县法院开庭审理时,当庭宣读了王守安殴打张世红一案的证人喻成珍、何耀芝的证词,并判其赔偿医疗费175.50元。此后,王守安认为是喻成珍、何耀芝二人向公安机关作证才导致自己被拘留和罚款,因此怀恨在心。 5月以来,王守安夫妇多次前往二证人家中进行辱骂、吵闹、威胁和恐吓,导致他们有家不能回。6月19日,喻成珍还被打成轻微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