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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硚口区教育局一副局长购书受贿获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3日10:26 汉网

  汉网消息(记者秦杰 通讯员沈华 实习生张运辉)原硚口区教育局副局长凌某,在任职期间通过购买课本,收受市新华书店等部门的贿赂9万元。记者昨从有关部门获悉,凌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凌某于2002年至2006年间,担任硚口区教育局副局长,分管中教科。市新华书店硚口课本发行部主任陈旭辉等人,为了在课本、教材和教学辅导材料的发行工作中得到凌某的
支持,在此期间,市新华书店硚口课本发行部9次在教师节、春节以节日慰问费名义,给凌某好处费共8万元。今年元月,湖北九通图书音像发行有限责任公司经理李跃华,为在学校发行音像制品,送给凌某好处费1万元。

  凌某在接受检察机关调查时,主动坦白交代了犯罪事实,案发后,凌某已退赃款共9万元。法院经审理判决,凌某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赃款9万元予以没收上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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