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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擅自打通承重墙架设电梯,东方大厦住户杨小姐发问―――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3日11:08 温州都市报

  本报讯“承重墙上凿开了两个大洞,出了安全问题怎么办?”日前,市民杨小姐向本报新闻热线88868886反映,她在市区东方大厦31楼的房子,日前因为电梯公司装新电梯,给砸开了两个大洞,担心房子的安全受到影响。

  记者在杨小姐位于东方大厦3102的房内看到,除了一面承重墙外,其余三面均为玻璃幕墙,墙上的两个大洞已被水泥填补。据杨小姐介绍,今年10月初的时候,杨小姐发现房
子承重墙被凿开一个大洞,经打听,是电梯公司安装新电梯时,在未通知杨小姐的情况下,打通了墙壁置放横梁。随后,杨小姐向大楼物业反映,第二天,电梯公司就用水泥将洞填平。让杨小姐意料不到的是,10月中旬,电梯公司在安装另一部电梯时,又在墙上凿开了一个洞。虽然事后电梯公司马上用水泥封上,可杨小姐却开始担心:承重墙上开这么两个大洞,会不会对房屋的坚固性、抗震性造成影响?电梯公司用水泥把墙砌上合格不合格,安全不安全?如果发生什么事故,我找谁索赔去?“我多次找物业、业主委员会、电梯公司,但谁都没有给我一个满意的答复。”

  昨天,记者联系了负责东方大厦电梯安装工程的温州天菱电梯有限公司,该公司经理项超告诉记者,在施工过程中,杨小姐的房子没有上锁,公司并不知道这是杨小姐的房子,所以在打通墙壁的时候没有通知杨小姐。他称施工方案是经过东方大厦物业管理处和业主委员会同意后实施的,而且根据公司以往的经验,这样操作是不会出现问题的。温州联华物业管理公司东方大厦管理处任主任告诉记者,电梯施工方案虽然经过物业和业主委员会同意,但电梯公司在打通墙壁时,并未告知物业,所以物业对此也不知情。

  温州市房管局城东房管所装潢科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经过调查发现,温州天菱电梯有限公司此次安装电梯未经过房管部门的审批。根据相关规定,打通承重墙已经改变了大楼的主体结构,必须先经过房管部门的审批,该公司实际上属于擅自施工,是违规操作。房管部门要求电梯公司将该施工情况递交到温州市房屋安全鉴定所,由鉴定所对该工程对大楼的影响做出鉴定,届时作出相应的处理。尤诗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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