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鲜皮处理剂专利难转化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3日12:10 乌鲁木齐晚报

  曾经被列入自治区技术创新项目计划的“新美廉鲜皮处理剂”产品,被授予专利已5年了,却因种种原因,致使该产品至今得不到生产。据了解,2001年古舜起研制发明的鲜皮处理剂获得专利,并在2004年9月举行的第五届中国国际发明展览会上被评为金奖,同年该专利产品被列入《自治区技术创新项目计划》。

  新疆是畜牧业大区,由于皮革加工能力差,每年出产的2000多万张牛、羊皮只能鲜
皮输出。古舜起研制发明的 “新美廉TM”,成功解决了皮张防菌、防腐、防虫等难题,并且方便了鲜皮的运销。专利权人古舜起取得该项专利后,随即注册成立了新美廉科技开发公司。2004年10月,公司试生产“新美廉TM”3吨,免费投放市场试用。国内外的多家企业表达了投资合作意向。然而,试用产品被乌鲁木齐市盐业分公司执法队查扣,禁止试用,理由是怀疑该产品是盐。公司将此情况反映到国家盐业管理办公室,产品得以退回。2005年4月,经自治区经济贸易委员会认定,“新美廉TM”不属于食盐产品专营范围,允许按照企业标准组织生产销售。

  公司认为,购买原料盐价格偏高,致使成本高,这样生产了也无人使用,技术难以推广。于是公司请求同腌皮盐的生产原料盐一样对待,2005年12月,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生产“新美廉TM”所需工业用盐,参照两碱工业用盐政策给予优惠,具体价格由供需双方自主协商确定。该公司经与盐业部门指定的几个盐厂联系,其提供的价格均没有参照两碱工业用盐给予优惠。公司因原料盐的问题,至今仍无法生产。新疆盐务局生产经营处负责人说,考虑到新美廉科技开发公司的鲜皮处理剂为专利产品,为了鼓励企业科技创新,新疆盐务局同意自治区发改委对其鲜皮处理剂用盐参照两碱工业用盐对待的意见。对于两碱工业用盐的管理,国家明确由制盐企业和两碱企业(烧碱、纯碱企业)双方直接见面,双向选择,价格放开,供需协商解决。新疆盐务局多次协调新美廉科技开发公司原料盐供应问题,但至今古舜起不能接受原料盐的报价。

  责任编辑:张雅梅

作者:李家 解维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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