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 本月为高发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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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3日12:23 法制晚报 | |||||||||
道路交通事故 本月为高发期 交管部门严查超速行驶等 本报讯(记者 王媛媛)记者今日从公安部获悉,11月份是道路交通事故的高发期,公安交管部门将重点查处超速行驶、客车超员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有关负责人指出,从历年的统计来看,11月份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都是每年的最高峰。 经分析,影响11月份道路交通安全的主要因素包括三个方面:进入全年客货运输高峰期后,公路运量明显增多,国、省道交通压力进一步增大;入冬后,大部分地区雾天增多,山区道路冰雪路面增多,在高速公路上易发生尾随相撞事故,在山区道路上易发生翻坠车事故;部分驾驶人忽视初冬季节对机动车进行换季保养,车辆机械易产生问题。 为此,公安部交通管理局要求各地公安交管部门根据冬季道路交通事故发生规律和特点,以查处超速行驶、客车超员、货车和拖拉机违法载客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为重点目标,有效维护道路通行秩序。 从10月中旬起至年底,本市交管部门在高速公路、国市道、山区公路及交通流量大、事故隐患多的重点危险路段开展专项整治。 | |||||||||